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2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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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本项目为内地与香港双方自2022年启动的重点项目量级的合作研究项目,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老师请在2022年2月21日前把申报意愿发送至联系邮箱。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本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项目说明

    本项目资助由内地和香港科学技术人员联合提出的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计划,重点资助领域为信息科学、生物科学、新材料科学、海洋与环境科学、医学科学、管理科学等。

申报要求:

 1. 内地和香港地区双方申请人须分别向自然科学基金委和研资局提交项目申请。

    2. 内地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 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联合和优势互补。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受聘于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项目。

   1. 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合作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或参与申请本项目。

   2. 境内身份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者,在项目资助期满前不得作为本项目的境外合作者或境外参与者。

(四)受聘于香港地区学术单位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不得通过内地依托单位申请本项目。

(五)申请人与香港合作者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六)关于申请资格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不含主要参与者)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本合作研究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三)《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它限制。

   根据国际合作项目管理要求,与境外单位合作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时,需通过中山大学合同管理系统(https://contract.sysu.edu.cn/)办理合作协议(无论是否需要盖章),办理时请在支撑资料中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扫描件。协议办理流程需预留15个工作日以上,请申请人安排好时间,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通知链接: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香港研究资助局联合科研资助基金合作研究重点项目指南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314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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