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中心2022年度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由市科技局和我中心联合设立,属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市科技局和我中心共同资助,按广州市要求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由中心科技处负责申报立项评审等工作,今年为第二年实施。
一、申报人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实施期内我中心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项目负责人应为196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二)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限项规定
(一)该专题项目申报不受市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数量限制,但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国家级、省市级等其它科技计划类别,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市级等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二)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第1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和当年新申报的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累计不得超过2项。“在研”项目是指2021年2月28日前明确已获得立项且未完成验收的项目。
三、项目类别
我中心2022年度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为眼病防治的临床与基础结合专题,具体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眼病防治重点项目
此类项目要求临床与基础相结合,支持经费100万/项(市财政投入10万元,中心投入90万元),执行期2年(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拟立项数8项。
申请者需是我中心在职在岗人员,职称不限,具有博士学位。项目组必须由临床医师与实验室专职研究两类人员组成(任何一方均可牵头申请),围绕眼病临床科学问题开展课题研究。
(二)眼病防治一般项目
此类项目要求临床与基础相结合,支持经费34万/项(市财政投入6万元,中心投入28万元),执行期2年(2022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拟立项数10项。
申请者需是我中心在职在岗人员,职称不限,具有博士学位。要求项目组必须由临床医师与实验室专职研究人员组成(任何一方均可牵头申请),围绕眼病临床科学问题开展课题研究。博士后可申请此类,但在站时间必须覆盖项目周期。
四、申报方式
因限项申报,请各位老师务必于2021年4月12日17:30点前系统(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 提交申请书,系统逾期未提交不受理,并请于2021年4月14日前连同提交5份系统生成纸质版申报书至科技处(申报书须含申请人、参与人签字,A4纸双面打印、双钉,申请书内容、水印号须与系统提交版本一致,否则不接收)。我们先系统提交后再行组织专家遴选,通过遴选后的项目我们再在系统内提交市科技局。
科技处联系人:江老师、曹老师
电话:020-66618931
附件:市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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