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省基金委近期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具体申请指南及申报书模板请见附件1),根据学校通知安排,现将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要求
项目类型 |
资助强度和期限 |
申报条件 |
预期成果 |
申报时间节点 |
面上项目 |
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3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博士后在站时间需覆盖项目期(据学校相关政策有在研科研项目的博士后在站时间可延后一年,申报系统可酌情灵活选择项目期限(最少2年) |
面上项目限项数申报,如申报数超项将由科技处组织专家遴选后再系统填报。(一)具备相关基础理论知识和独立研究能力,能保障投入项目研究的时间。(二)具有承担或参与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三)申请人在研主持(申报开始日前已立项且尚未批复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超过2项。(四)申请人无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 |
项目负责人至少应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在国内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在本学科领域承担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能力有较大提升;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
请按附件1申报书模板填写离线申报书,8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一式5份纸质申报书及附件(双面打印、双钉、负责人签字。如涉及合作协议、生物安全证明材料未办好,可先暂缺)至科技处,逾期不受理。 |
青年提升项目 |
项目资助强度为30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经费一次性拨付。 |
青年提升项目不限项数申报。(一)年龄不超过38周岁[即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二)主持过省基金面上类项目(含自由申请项目、博士科研启动项目、粤东西北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并已通过项目验收(须在附件上传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支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除外)、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省级重点、重大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以及省基金地区培育项目支持的;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四)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
项目负责人围绕某一领域方向持续深入研究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独立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以及带团队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发表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2篇(件)。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为主。 |
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pro.gdstc.gd.gov.cn/) 填报。请8月18日24:00前系统提交。 |
杰出青年项目 |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期为4年,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
杰出青年项目不限项数申报。(一)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二)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杰出青年项目:1.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2.已获得省级更高层次人才计划支持的;3.正在承担同层次省级青年人才计划的;4.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协调人、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5.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
项目负责人须产出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不少于2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高质量论文不少于1篇;承担省部级重大项目和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能力有显著提升,或在本学科领域成长为更高层次的领军人才。 |
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 填报。请8月18日24:00前系统提交。 |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 |
项目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实施期为4年。项目经费分三期拨付,每期拨付100万元。 |
卓越青年团队项目不限项数申报。申请人及其研究团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一)申请人立项当年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二)申请人主持过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曾获得过国家、省内同层次青年人才计划支持,并已通过验收的(须在附件上传项目验收证明材料)。(三)申请人自主组建研究团队,团队成员应属于同一依托单位,且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四)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含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作为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卓越青年团队项目:1.已获得国家级重大类科研项目,或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支持的;2.已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或其他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3.已作为负责人或正在作为核心成员承担省重大人才工程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在项目结题后符合条件可以申报);4.已作为负责人(协调人)主持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 |
(一)申请人成长为所在领域的领军人物,研究团队的国内外影响力明显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关键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二)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2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三)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
请直接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 填报。请8月18日24:00前系统提交。 |
注:项目申报人需为中心全职在岗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传本人在中心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1月1日.
二、申报限制要求
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项2023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2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三、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相关伦理批件办理流程及联系人:
(1)动物伦理批件(申请流程请见附件2)请联系动物中心李豫芳(电话:020-66687394)办理;
(2)医学伦理批件(申请流程、表格请见附件3)请联系医务处颜彦杰(电话:020-66610729,18924106928)办理。
(3)如涉及生物安全,请按附件4流程与材料办理,因需学校OA流程审批,流程较久,请涉及的申请人8月1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联系人:林巍,联系电话:66618931)统一提交学校审核办理,逾期不确保能否办好。
请确保各类批件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书的申报名称一致,否则形审无法通过。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2022年已申报国自然、省区域联合基金等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再次提交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合作研究要求
1.省自然学校要求均以中山大学为承担单位申报,除中山大学外,项目其他合作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有合作单位的,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模板见附件5),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我校以外的人员,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合作协议请8月10日17:00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审核办理,其中涉及境外(包含港澳台)合作单位的还需签署《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5),合同还需中大合同管理系统流转审核。
五、其他说明
项目申报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如原来已有省自然账号,可直接登录,如无账号或忘记密码,请联系我处开通账号:邮件主题:申请账号/重置账号+姓名+邮箱+手机号发至我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8月5日~8月30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申报阶段无纸化,待项目立项后,再行告知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留存好盖章纸质材料(如承诺函、合作协议等)。
附件1:各类申报指南及申报书模板
附件2:动物伦理批件申请流程
附件3:医学伦理批件申请流程及材料
附件4:生物安全批件申请流程及材料
附件5:合作协议、关联关系审核表、承诺函
联系人:林巍
电话:66618931
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科技处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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