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专题

  • 开营仪式! 伴随着七月的明媚阳光,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暑假职工子女托管营于7月15日上午在珠江新城院区正式开营。 中心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谢文,中心副主任、防盲治盲办公室主任梁凌毅,工会主席梁小玲、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托管营老师以及参营的部分家长和孩子们共同参加了这场童趣盎然的开营仪式。开营仪式上,孩子们的天真烂漫逗得大人们笑开了花,有趣的破冰活动也让孩子们迅速融入集体,其乐融融。让我们跟随图片及视频一起来看看孩子们在开营第一天的精彩表现吧! PART1 童心飞扬 这是中山眼科中心第一次为ZOC baby举办暑期托管营,开营第一天诞生了很多精彩瞬间! 独立自主 积极参与 开营第一天,
    2024
    07 / 24
  • 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白内障科教师党支部多措并举,结合实际,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交流、自主学习等多样形式,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眼科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中心领导带头深入支部领学促学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党委副书记、中心主任、眼科医院院长林浩添教授以《筑牢纪律底线,坚守医者初心》为题,为支部同志领学《条例》。他表示,学习《条例》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提升党员素质具有重大意义,号召支部党员要以身作则,秉持更高的道德标准与更严格的纪律要求,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4
    07 / 24
  •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明事业单位纪律规矩,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任免机关、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给予处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24
    07 / 23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
    2024
    07 / 23
  •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党委领导下,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加强组织和督办,各党支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深入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每周集体学习,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学习。在原原本本学习的基础上,各支部结合具体情况邀请党员中心领导到支部指导并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讲党课、采取分小组进行研讨、党员领学分享学《条例》体会、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交流体验、组织知识问答形式测试学习效果、赴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党员
    2024
    07 / 19
  • 一、监督举报须知: 根据《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纪检监察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细则》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中心纪委、监察室提出检举控告:  (一)党组织、党员有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  (二)监察对象有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有不依法履职行为;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监督举报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并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不得夸
    2024
    07 / 17
  •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中山眼科中心青年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文明精神,激发全院青年建功立业的热情,为医院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7月12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举行了首届院级青年文明号评审答辩会。 中山眼科中心党委高度重视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中心党委书记李强以及党委办公室、医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评审答辩会邀请到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主持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林浩、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团委副书记苏琳琳、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团委委员肖铭哲、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团委副书记陈潮金以及中山大学
    2024
    07 / 16
  • 为进一步夯实党纪学习教育,巩固和深化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集中整治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纪律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党支部日常监督作用及履职能力,7月3日下午,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纪委组织开展纪检委员履职能力培训,中心全体在职党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学习。 中山眼科中心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主任敖勇领学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详细讲解了六大纪律主旨要义。敖勇强调,纪检委员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带头深入学习《条例》,做好表率,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要用好《条例》纪律戒尺,加强对支部党员及科室同事的监督,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对身边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教育引导。
    2024
    07 / 12
  • 为献礼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庆祝中山大学百年校庆,7月1日至3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师生第六党支部党员医护及5G智能眼科巡诊车医疗队在中心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主任敖勇、护理部主任黄文敏的带领下,先后前往贵州省黔东南开阳县和黎平县,开展“百年校庆·百城光明行”活动,传承红色文化,弘扬长征精神,践行使命担当,沿着革命先辈的奋斗历程,携手开阳县以及黎平县人民医院,将优质的眼科诊疗服务送到革命老区人民身边,助力推动眼健康事业的蓬勃发展。 活动期间,光明行医疗队专家用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为群众提供免费的眼健康咨询、筛查和义诊服务。 调研交流促提升,粤黔协作共发展 7月1日下午,光明行团
    2024
    07 / 10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中层干部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于6月22日-23日在广州联合举办了2024年“聚光成塔”干部党性教育专题研修班(广州班)。本次研修班延续了4月下旬在泉州举办的第一期培训班的成功经验,通过同堂听课、同台研讨、现场教学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双方合作共建,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党政领导、党支部书记、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等一行26人莅临中山眼科中心参加研修班。中山眼科中心党政领导,中心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党支部书记以及全体中层及以上干部,眼病防治全
    2024
    07 /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