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研究

  • 近视已成为我国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尤其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居高不下,呈现低龄化、高发性和快速进展的特点。若未得到有效控制,近视可能发展为高度近视,将显著增加不可逆的视力损伤风险,严重威胁视觉健康。近年来,近视防控用框架眼镜的出现为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其中基于离焦微透镜结构原理的镜片因其有效、安全、易获取且经济可负担的优势,被国际近视研究所(International Myopia Institution,IMI)推荐为重要防控手段,现已成为近视控制临床决策中的关键选择之一。 研究背景 既往研究提示,近视防控效果与离焦信号的强度和覆盖面积密切相关,更高的离焦量和更大的离焦面积可能提供更显著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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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为人体唯一能够直接观察神经血管的活体器官,眼睛在反映全身健康方面具有独特的"窗口"作用。随着人工智能和眼科影像技术的快速发展,眼作为监测系统健康状态的前哨器官,这一独特优势日益凸显。 妊娠期并发症的预防和管理是围产医学领域的重要课题,目前临床实践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子痫前期(preeclampsia, PE)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严重威胁母婴健康,是导致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升高的主要原因。PE除终止妊娠以外缺乏有效的治疗手段,因此,预测PE对于早期防治、降低母婴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尚无特别有效、可靠和经济的预测方法。针对这一严峻形势,《“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将实施母婴安全计划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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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强基层”战略蓝图中,破解基层医疗资源薄弱的核心抓手,落在医疗数字化转型的支点上。随着国家层面加速推进医疗数字化改革,作为医药创新关键环节的临床研究,正借助智能技术突破发展瓶颈,为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体系注入新动能。 当前临床研究面临以下转型痛点:首先是“数据整体性”,各研究项目封闭式数据管理系统形成协作壁垒,跨机构数据调取需重复对接;其次是“效率瓶颈”,传统人工核查难以应对精准医疗的海量数据,以及“流通风险”,研究数据的存储安全与跨系统传输可信度面临双重考验。 为破解这些难题,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林浩添教授团队和清华大学医学院黄天荫教授团队共同牵头,联合国内外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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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老师: 《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正式发布(官方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qy/),请认真研读充分准备好申请材料,并结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于2025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集中申报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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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将我中心参与申报2024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的项目名称、提名者及提名意见、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论文专著目录、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等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及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排序和个人基本情况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时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韩老师 电话:66618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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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202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医学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以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创新,着重解决卫生健康工作(不含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中的重点科学问题。 2.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应按照《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计生委第11号令)以及《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卫科教发〔2023〕4号)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伦理审查,通过伦理审查的项目方可申报。请各位老师务必按要求申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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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将我单位参与申报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的项目名称、提名者及提名意见、项目简介、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论文专著目录、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等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的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及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排序和个人基本情况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提出异议的个人或单位须在书面材料上签名或盖章,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和超出时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66618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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