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拟调剂招生计划及拟调剂复试名额
接收调剂专业 |
接收调剂方向 |
拟调剂招生计划 |
拟接收 导师 |
拟调剂复试名额 |
可申请调剂的原报考专业方向及代码 |
100100-基础医学 |
J2-分子医学 |
6 |
刘春巧 申煌煊 王力 赵凌 周孝来 |
9 |
105100-临床医学 |
100200-临床医学 |
12-眼科学 |
10 |
李轶擎 郑颖丰 王攀峰 梁丹 杨扬帆 左成果 丁小虎 余新平 陈荣新 |
15 |
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第一批调剂仅接收初试报考本中心的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申请,且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三)在本中心院内跨专业范围内申请调剂,且须符合本校调入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四)初试科目与本中心相应调入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须达到本中心相应调入招生学科专业(方向)的复试分数线(详见本中心研究生教育《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网址:https://www.gzzoc.com/node/10682)。
(五)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
三、调剂程序
1.申请院内调剂的考生,下载并填写《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院内跨专业调剂申请表》(附件1),并按照《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网址:https://www.gzzoc.com/node/10682)提交其它相关材料。考生须于2023年4月6日早上8:00前发送申请表扫描件及其它相关材料到zocyjs@gzzoc.com,邮件主题为“姓名+2023硕士招生调剂”。
2.由我中心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3. 如后期需要校内跨专业或跨院系调剂,调剂公告另行公布。
四、调剂复试
1.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调剂复试安排将在中山眼科中心网站另行公布(网址https://www.gzzoc.com/yjsjy),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
2.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中心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电话:02066618968
邮箱:zocyjs@gzzoc.com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023年 4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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