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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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遵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遂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我中心将推荐2名眼科领域科普专家。

2. 专家申报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纪律,组织纪律 性强,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恪守学术道德规范,有良好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原则上应当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三)热心健康科普和传播工作,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近三年,每年至少完成3项科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普讲座、直播 访谈、科普文章或视频等制作、科普主题活动、健康科普技术规范制定和科普工作指导等)。
(四)能够完成健康中国行动相关健康科普工作任务。入选专家库成员后,每年应开展科普工作不少于5项。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库工作,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有突出贡献、影响力较大专家可适当放宽条件。
(六)2020年公布的第一批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可继续被推荐参加遴选。


3. 申报要求
申报人请于2023年11月21日16: 00前将附件《国家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zocky@gzzoc.com邮箱。

联系人/联系方式: 常老师 020-66618931

科技处  

2023.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