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21年9月,国家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内容要求,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将提高医疗服务的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为了匹配我中心的业务扩展与创新,保证信息化建设能够随时符合业务系统的需求,满足国家医疗信息化的指导方针要求,我中心拟向社会采购信息化咨询服务,委托一家专业公司在充分调研分析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业务及信息化现状的基础上,对医院信息化项目提供咨询服务,包括总体规划蓝图、调研、撰写方案等咨询服务,并形成适合医院发展规划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可研方案》。
一、项目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采购预算19万元
三、项目实施与售后服务要求
(一) 项目实施及验收要求
要求中标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调研和方案建议工作。项目实施内容和验收要求包括:
1、中标人系统根据采购人业务实际需求进行客户化调整。
2、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调研资料、会议纪要、部门会签资料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使用单位。
3、中标人应本着认真负责态度,组织技术队伍,做好整体方案,并书面提出项目实施措施计划和承诺。
4、所提供服务均须由中标人实施费用包干。采购人除支付合同款,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四、投标人的必备资格、技术要求及报名方式: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报名或资格预审必须提供的文件:
2.1企业资质
2.1.1 企业认证情况
2.1.2 项目总负责人资质
2.1.3 技术负责人资质
2.1.4 项目组成员组成情况及资质
2.1.5 2019年以来同类业绩情况
2.2技术内容(根据项目需求书内容编制,详见附件)
2.2.1 对智慧医院建设的理解和把握
2.2.2 对采购人信息化水平的评估能力
2.2.3 提供符合采购人建设目标的市场调研提纲
2.2.4 对智慧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的理解
2.2.5 服务方案
2.2.6 工作时间进度计划
2.3报价
3、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3日下午5:30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楼1921
联系电话:020-66648765
联 系 人:戴老师
五、项目需求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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