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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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招考方案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名单

1、本次港澳台招生初试环节为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请见本院官网:https://www.gzzoc.com/node/10685,我中心对报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后综合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资格审查结果及考核安排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本院官方网页通知。

二、考核方式

1、实行线上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请认真阅读《中山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指引(考生版)》(附件1)。

2、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时间:每个博士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个硕士考生的复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考核,考生在线回答问题,必要时,复试小组成员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

三、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

结合考生前置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资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2.外国语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的基本能力,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3.专业基础及专业综合考核

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写作水平等。

四、复试评分

博士考核总成绩600分,其中外国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各为100分,综合能力为300分;硕士考核总成绩为800分,其中外国语100分,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各为150分;综合能力为400分。

每名考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复试小组成员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录取原则

1. 硕士复试,按照招生专业(方向),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博士复试,根据招生博士生导师,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⑵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复试满分值60%)

3.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还需提供:

⑴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⑵报考前(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与报考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信息公布

复试结果报学校审核后公布。

拟录取名单经审核后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统一进行公示。

七、咨询、申诉及监督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电话:020-66618969

邮箱:zocjxk@gzzoc.com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1686,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附件1:中山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工作指引(考生版)

附件2:中山大学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考试(含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附件3: 2023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及安排(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