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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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中心医教研防工作需求,需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为我中心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服务期一年,我中心拟向社会公开采购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要求及内容

1、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对我方开展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具体包括:

1       对项目技术成果在知识产权的获得、管理、运用及维权等方面提供咨询意见并协助办理相关业务。

2       对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研究、判断,并向我方提出相关的知识产权及法律问题评价报告。

3       对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风险和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及处理方案。

4       对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检索或技术成果查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5       对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评估或技术成果评估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对项目涉及的知识产权转让或技术成果转让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7       对与项目相关的合同、协议、章程等文件进行必要的起草、审查。

8       参加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协调、谈判。

3、协助我方处理日常法律事务。

具体包括:

1       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如有需要时出具书面形式律师意见书或律师函。

2       协助审查或者修改除第一条外的合同等法律文书。

3       应我方要求,参与部分项目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并给予意见。

4       受我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       经另行委托,代理我方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二、项目采购预算12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且已建立党支部的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2. 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服务之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律师事务所或其党支部曾受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组织表彰、嘉奖或推荐。

4. 本项目的负责律师拥有2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其专业背景和执业方向与本单位的主要业务类型需求(医疗、科研、知识产权)相吻合。

5.负责律师曾受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党组织表彰、嘉奖或推荐。

四、报名资料及时间

1、报名资料:

1)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的相关资料(加盖公章)

2)组织架构及从业人员情况(人员专业、从业年限等)

2、报名时间:20231211日——20231213日下午530止(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楼1921

联系电话:02066648765

人: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