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眼科中心甲子院庆院歌征集通知
来源:院庆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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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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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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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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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载薪火相传

一甲子聚光成塔

2025年11月12日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迎来建院60周年甲子院庆

为传承中山眼科“善良 求真 创新”精神

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的家国情怀

展现中山眼科中心“世界一流”形象

增强师生校友的自豪感、归属感和凝聚力

现面向中心和社会各界征集院歌

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征集对象

中心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海内外校友及关心支持中心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止。

01 征集要求

1.主题鲜明 立意深刻:歌词应体现中山眼科中心的历史传承、专业特色、发展成就、文化精神和发展愿景。

2.旋律动听 易于传唱:歌词语言简练,符合歌词创作规律,易于理解与传唱,富有艺术感染力。歌曲旋律优美动听、易于传唱、富有朝气,具有较强的音乐性和艺术性,能够激发听众的情感共鸣。

3.形式不限:歌曲形式不限,鼓励词曲同作,旋律可提供简谱或五线谱,时长建议在3至5分钟之间。也欢迎提供珍贵素材或思路等。

4.原创作品:投稿作品须为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凡涉及侵权行为,所有法律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5.附作品说明:欢迎提交创作思路、理念阐述等相关文字说明材料。

02 投稿方式

请将歌词/歌曲等作品,含作者个人信息、作品说明及创作思路等,并附作者声明签名,鼓励同时提交演唱demo,发送至邮箱:cpo@gzzoc.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院歌词/曲投稿+姓名+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66686993

03 评选方式

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选,为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被采纳的作品将作为医院的正式院歌进行推广使用。

中心有权对征集到的素材进行整理、编辑、展示、出版等使用,不另付稿酬。素材提供者一经提交素材,即视为同意本条款。若有特殊要求,请在提交时注明。

04 其他事项

1.投稿作品概不退还,请创作者自留底稿;

2.参与本次征集活动,即默认接受本公告所有条款;

3.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所有。

甲子风华,聚光成塔

期待您的积极参与和精彩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