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等文件要求,开展“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1.建设单位: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项目概况: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按照《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关于开展改善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3﹞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全面提升医院病房环境与设施条件、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质量,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拟对区庄院区病房进行改造提升。
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南路54号,即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内。改造范围涉及院区1号楼、3号楼及配套设施,改造面积约23927平方米(1号楼及3号楼整体区域)。其中,1号楼采用原拆原建方案,重建后地上6层,地下1层;3号楼进行装修改造。项目拟于2027年12月完成工程建设,计划总投资为1.1亿元。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区庄院区)楼栋分布图

项目效果图
二、征询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及可能受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对项目各方面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合法合规性、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污染问题、施工方案与文明施工管理、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等。
三、公示时间及反馈意见方式
本公示有效期为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
公示期间,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联 系 人:梁老师 020-66683781
评估单位:广东庆达咨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华西路86号丽华大厦1401
联 系 人:李工13632388305,020-87664807
电子邮箱:qingdazixun@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病房改造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意见)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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