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及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通知》要求,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获得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报名资格。
(四)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作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七)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八)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收授医学学位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
(九)各专业学位招收推免硕士生,申请条件除符合上述(一)至(七)项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本科生申请。
(十)其余申请条件要符合学校及中心推免生接收办法中的要求。
二、申请办法与流程
1.申请办法
符合中山大学接收免试研究生条件的学生,可于2021年10月8日12:00前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上申请。
2.申请材料
申请者须根据学校及中心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如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申请信息及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申请人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学校及中心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 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申请人若存在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不当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申请人须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并在推荐学校上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名单中;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相关招生单位的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接受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三、初审与复试
1.我中心对申请材料初审后,通知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参加复试的时间和具体流程,请随时关注官网:http://www.gzzoc.com/ykjy/yjsjy/及“中山眼科中心眼科学与视光学系”微信公众号。
2.本年度推免接收工作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申请人须按学校及中心报考要求做好复试准备工作,按时参加复试。
3.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具体复试选拔办法和差额比例由中心根据本单位学科特点和生源状况自行确定,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4.复试考核形式包括面试、笔试、综合实践等。中心根据学科特点及自身实际综合确定复试形式。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 分及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四、待录取与公示
1.根据复试情况,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中心组织的复试,获得待录取资格,但未能获得推荐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其待录取资格无效。
2.中心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中心有权撤销待录取。
3.2021年10月18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中心官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我中心提出。
五、复审与录取
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未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
3.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
4.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
已录取的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我中心进行核查,若在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六、体检
1.复试合格并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及时完成体检。为有效防控疫情,推免生可携带中山大学体检表(附件2、3)自行在本科高校门诊部或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广州地区考生可在中山大学北校园门诊部进行体检。
2.体检结果须于2021年11月8日前快递到我中心。
七、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二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84111686
电子邮件:yzba@mail.sysu.edu.cn 政编码:510275
2、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眼科中心临床楼181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0)66618968
电子邮箱:zocjxk@gzzoc.com
邮政编码:510623
八、其他事项
若上级部门在 2022 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及中心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021年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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