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根据目前珠江新城院区实际需求,需要将原有临床楼雨棚发光标识拆除及实验楼发光字标识拆除,安装另选位置安装;在原有临床楼雨棚位置新制作安装一套医院形象发光标识;其次生物岛项目需在门口雨篷上设置户外形象大字标识一套。现向社会公开采购形象标识制作服务。具体项目要求及内容如下:
一、项目要求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采购标的或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概况
中山眼科中心眼科诊疗创新工程技术研究平台成立于2015年,2016年获广东省科技厅批准成立广东省眼科诊断和治疗创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中山大学首批“三大平台”。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广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及国自然基金等10余项科研项目。工程中心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医工结合为支撑,致力于新型眼科成像设备、先进眼科诊疗技术及相关前沿交叉领域的共性关键技术的研发及转化,培养了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人才,打造了融合创新的产学研用一体化的研发转化平台。目前,在广东省和广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中山眼科中心以眼科诊疗创新工程技术研究平台为基础建设 “粤港澳大湾区眼科先进诊疗技术与装备研发工程中心”将落地广州国际生物岛,继续推进先进眼科诊疗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落地转化,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及我国在眼科诊疗技术与装备领域的跨越式发展。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内容 |
完成时间 |
最高限价(万元) |
1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与粤港澳大湾区眼科先进诊疗技术与装备工程中心户外形象大字标识 |
本项目自中标且合同签订后,承诺必须在20日内完。 |
19.5万元 投标报价为双限价,超出单价或最高限价投标均无效。 |
四、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投标人须有同类项目业绩。
五、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见附件)
附件1:用户需求书
附件2:合同模版
六、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15日
联系电话:(020)66648765 联系人:谌老师
递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楼)19楼1921室招标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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