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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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1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一)项目类型

1.粤穗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2.粤深、粤佛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3.粤莞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和地区培育基金,(各类指南及申请书模板请见附件1,正式模板以系统发布为准

经分析,我们可申报以下项目:

(1)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的青年基金项目

2)粤深联合基金人口健康领域重点项目(须由深圳地区依托单位牵头或参与合作申报。深圳地区单位项目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0%)

3)粤莞联合基金电子信息和人口健康领域重点项目(须由东莞地区依托单位牵头或参与合作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青年基金项目

四类联合基金指南要求都基本相同。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承担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激发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队伍。

1.1申报条件

青年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2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即 1986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 38 周岁[即 1983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以在系统提交的学位证书或职称证明附件为准)。

     4应为中心在职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中心的在职证明、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1.2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10万元/项,实施周期为202110月1日-20249月30日

    1.3预期成果要求

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能力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省部级以上科 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具有 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不少于 1 篇,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 1 件;提交科技报告不少于 1 份。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请合理填报预期指标,指标一经填报无法修改,必须完成,否则结题验收会被认定为不通过,计入科研诚信问题,今后无法申报项目。

     1.4有关说明

(1)青年基金项目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专题申报。

(2)青年基金不列参与者,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均可申报,适当比例出资地市依托单位项目倾斜

     3青年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试行“包干制”,不需填报经费开支具体科目预算详细要求请见附件2

4系统填报时单位所在地选择广州。

5)项目立项公示前,申请人已获得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

(专项、基金等)项目立项的不予资助。

2. 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面向全省开放申报,支持科技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区域创新发展需求,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突破地方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和国际影响力。

      2.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是项目第一负责人,须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 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或者市级重点科研项目(须在系统上传项目 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

2.2资助强度与实施周期

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为202110月1日-20249月30日,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2.3预期成果要求

(1)项目组成员承担本学科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 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 键核心技术发展。

(2)发表高质量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 发明专利合计不少于 2 篇(件)。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 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 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 的论文。提交科技报告不少于 1 份。

(3)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请合理填报预期指标,指标一经填报无法修改,必须完成,否则结题验收会被认定为不通过,计入科研诚信问题,今后无法申报项目。

2.4有关说明

(1)重点项目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专题,并按照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准确选择指南方向申报代码和学科代码进行申报。

(2)预算详细要求请见附件2。

二、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限项要求

1.2021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联合基金,下同)项目无须院内评审,可直接申报,但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制。

2.2021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省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1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2项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研究团队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的,不得申报。

6.申请人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确认个人诚信承诺(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申请人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一稿多投;不得将已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4.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相关伦理批件办理流程及联系人:

(1)动物伦理批件(申请流程请见附件3)请联系动物中心李豫芳(电话:020-66687394)办理

(2)医学伦理批件(申请流程、表格请见附件4)请联系医务处颜彦杰(电话:020-66610729,18924106928)办理。3如涉及生物安全,请按附件5的流程与材料办理,因需学校OA流程审批,流程较久,请涉及的申请人816前提交至科技处(联系人:江茜,联系电话:66618931统一提交学校审核办理,逾期不确保能否办好

请确保各类批件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书的申报名称一致,否则形审无法通过。

5.申报过程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三)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合作研究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

2.依托单位和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情况。合作研究协议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需根据项目任务实际需要联合申报,没有经费拨合作单位不可列为合作单位。(合作协议模板及关联关系审核表请见附件6)。

3.境外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四)博士后在站时间需覆盖项目期(据相关政策有在研科研项目的博士后在站时间可延后一年,可酌情选择好项目期),请注意:

1.在站时间可延后一年填写项目期。按学校相关规定“博士后在站期满,因科研业绩表现优秀且在研科研项目工作需要,由个人申请,经招收单位同意,报学校审批,可以申请延期,学校不承担延期期间的薪酬待遇等”,因此比如在站时间至2022年12月,项目执行期可延后一年填至2023年12月,以此类推。

2.青年项目不得变更负责人。按省自然最新的管理办法规定:青年项目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依托单位只能是广东省内的单位,项目期最后1年内可申请提前验收。因此如博士后获青年项目获立项后,项目期内出站离开本中心,项目不能提前验收,又不能变更依托单位的,只能办理终止。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具体操作指引正式申报开始后在系统下载《省联合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网上申报。如原来已有省自然账号,可直接登录,如无账号,请联系我处开通账号:请将姓名+邮箱+手机号发至我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系统8月17日开放。

 (二)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节点

工作安排

要求/备注

1

8月18日前

一、申报意向表报送

1. 博士后人员申请项目,请将附件7博士后申报意向表发至我处邮箱

2. 其他人员申报重点项目,请将附件8重点项目意向表发至我处邮箱。

二、各类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签订合作协议及审核表(附件6发至我处邮箱

科技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一、邮件格式:“姓名+申报项目类型”

二、合作协议科技处审核后统一交学校审核及办理盖章。18日后提交者,科技处交学校审核后,有可能需请自行至学校办理盖章。

2

8月26日前

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我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系统提交学校。

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系统的《申请书》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请按照“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后尽快提交审核,以免错过申报期。

3

9月617:00前

学校提交所有申请书至省基金委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无纸化申报,待项目立项后,再行告知纸质材料报送要求,请留存好盖章纸质材料(如承诺函、合作协议等)。

附件1:各类申报指南及申报书模板

附件2:预算要求

附件3:动物伦理批件申请流程

附件4:医学伦理批件申请流程及材料

附件5:生物安全批件申请流程及材料

附件6:合作协议、关联关系审核表

附件7:在站博士后项目申报意向表

附件8:重点项目申报意向表

 

联系人:江老师  电话:66618931 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科技处

                          2021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