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69号),现组织开展我中心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范围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秀论文”)评选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评选范围为2022年8月~2023年6月获得我校博士或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件
参评优秀论文应具备:
(一)选题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导向,为本学科前沿;
(二)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符合学术规范,内容不涉密,可公开;
(三)学位论文获得同行评阅专家较高的评价,有三分之二及以上评阅专家同意推荐为优秀论文(即博士两份以上同意,硕士两份均同意);并在学位论文答辩时获答辩委员会全票通过,且答辩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推荐为优秀论文。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参评优秀学位论文,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选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以学位论文研究成果的主要结论或部分结论为基础,以“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发表在本学科国内外权威刊物。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学术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论文有独到的新见解,能体现作者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好的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研究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一定创新。
2.专业学位优秀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内容必须理论联系实际,能有效运用相关领域的基本理论,对专业领域的实践问题进行探索,并提出科学合理的策略或方法,有效解决了本领域的实践难题。
三、推荐名额
博士学位论文不超过我中心当年度受理学位申请人数的5%,硕士不超过当年受理学位申请人数的3%,不足20人的可推荐1人。
四、评选安排
2023年5月21日前,研究生个人申报,填写《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附件1)、《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附件3),经导师审核推荐,连同佐证材料文件夹一起报送至教学科(电子版同时提交WORD文档和PDF扫描件,发送到zocjxk@gzzoc.com,纸质版一式一份),邮件主题为“姓名+优秀学位论文申请”,佐证材料(分三个子文件夹,pdf格式)为:
1.参评学位论文
2.学位论文评阅书
3.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奖励等相关材料(“姓名+论文1/论文2/专著1…”)
将佐证材料全部压缩命名为“姓名+佐证材料”添加到邮件附件中。
教学科将组织答辩评审,请申请者按5分钟时间准备PPT,陈述内容重点介绍学位论文摘要、创新点等,中山眼科中心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召开会议推荐,投票表决出优秀论文推荐名单,进行排序后报送学校进行评审。
附件:
1、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3、中山大学2023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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