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日前已发布2026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通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18804.html,附件1),按照中山大学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本中心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两类:
- 面上项目(10万元/项,实施期一般为3年)。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 优秀青年项目(30万元/项,实施期为3年)。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研究基础的海外来粤青年学者,面向世界科学前沿和国家、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探索性研究,旨在促进海外来粤优秀青年科研人才更快适应国内科研环境并留在广东更好发展,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优秀青年学术后备骨干。优秀青年项目可接受英文申报。
- 杰出青年项目(100万元/项,实施期为4年)。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二、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本中心全职在岗人员(其中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企业博士后等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人员不能申报)。不得申报情形如下:
1. 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 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注:1~2中,已提交验收申请书“待专业机构审核”则不算在研。
3. 申请人2025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 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指南关于申报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的其余要求如下(详见附件2):
面上项目:申报开始日前无在研主持(2025 年资助期满除外)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除外)、无在研主持国家或省级重点、重大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省基金杰出青年项目、研究团队项目。
优秀青年项目:年龄不超过 38 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 40 周岁[即1986 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应为 2023 年 1 月 1 日以后从海外来粤工作且已在海外无工作,具有博士学位。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申报截止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含博士后),且具有 24 个月以上海外工作经历(须在附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有以下3类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①已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人才计划项目支持的;②已获得国家或省级重点、重大类科技计划项目(含专项、基金等),以及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杰出青年项目、青年提升项目支持的;③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杰出青年项目:男性年龄不超过40 周岁[即1986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不超过42 周岁[即1984年1月1 日(含)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具有从事省部级及以上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或具有境外同等基础研究项目经历(须在系统上传承担或参与项目研究的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证明材料)。
有以下5类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①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②已获得更高层次省级人才计划支持的;③正在承担同层次省级青年人才计划的;④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协调人)、杰出青年项目获得者;⑤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 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 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 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如已申报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如在提出申请后得知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申请人应及时、主动向省基金委申请撤回项目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 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 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 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8. 相关伦理批件办理流程及联系人(办理流程及模板见附件3)
(1)动物伦理批件请联系动物中心李老师(电话:020-66687393;珠江新城院区实验楼8楼8009室)办理;
(2)医学伦理批件请联系伦理办公室颜老师办理(电话:020-66610729,18924106928,办公室:珠江新城院区临床楼1114室)办理。
(3)如涉及生物安全,因需学校OA流程审批,流程较久,请涉及的申请人6月25日(周三)前提交相关材料至科技处(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联系电话:66618931)统一提交学校审核办理,逾期不确保能否办好。
请确保各类批件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书的申报名称一致,否则形审无法通过。
(三)成果指标要求
1. 项目申报中,预期成果指标填写方面应合理、可完成,建议负责人按照指南最低要求,结合项目周期合理填写,切勿高估贪多,历年经验表明,预期成果数量多少与是否立项没有关系。科技报告未作强制要求,可填写为0篇。
2. 项目实施期间,每年应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要求提交项目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及时报告项目的年度研究进展、成果产出、成果应用,以及知识产权获取、转化和保护等情况。
(四)合作研究要求
1. 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优秀青年项目、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 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完成合作研究协议签订、关联关系审核(模板见附件4),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
3. 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外单位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 与境内单位合作的,先将协议草拟稿邮件送给科技处审核,如合作单位为企业的,还需填写《科研项目合作(申报)协议审核表》。与境外单位合作的,还需提交《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中山大学科研项目转出经费关联关系审核表》。
三、申报方式
(一)项目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申报书可参考模板(附件5),具体以系统填报为准。
(二)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6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三)省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省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制度备案操作指引以及各类型项目申请书模板等可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文件资料”中下载。
四、申报时间安排
(1)2025年6月25日(周三)前
完成伦理审查、生物安全承诺等附件材料办理(如需)。
合作协议发送至科技处联系邮箱审核后统一办理。(如需)
(2)面上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请于2025年6月25日(周三)17:30前系统提交到二级单位审核的状态(以系统时间提交为准,逾期不受理,未按要求提交申请意向的不予申报)。如超出申报限额,科技处将组织遴选后再提交学校。
(3)优秀青年、杰青项目请于7月1日(周二)17:30前系统提交到二级单位审核的状态。
附件:
1.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 申报指南(面上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3. 各类批件办理流程及模板
4. 合作协议模板、关联关系审核表、境外人员承诺函、生物安全等
5. 2026年度省自然申请书模板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电话:020-66618931
科技处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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