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长类动物研究基地采购项目报价邀请函
编辑:梁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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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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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就灵长类动物研究基地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长类动物研究基地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内容: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人民币/万元)

服务期限

灵长类动物研究基地

32万元

1年

三、请供应商就灵长类动物饲养费另行单独报价。

四、详细要求:

1.广州市或广州市周边区域;

2.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3.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

4.具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5.具有一定规模非人灵长类动物种群(食蟹猴、恒河猴),并能确保眼科中心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的动物供应;

6.具有适合开展眼科学非人灵长类动物实验的实验室、手术室、细胞培养室、眼科专业检查室,并提供不少于60平方米供采购人使用。

7.提供采购方于基地附近的住宿等保障。

8.具有下列条件者优先考虑:

1)有显微注射系统,可合作使用;

2)有眼科模型研究条件和经验,包括激光诱导CNV

3)有跟踪一些模型猴子的眼科数据可以提供参考。

注:供应商须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履行合同的设备、场地、技术人员等);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定);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供应商为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报价;(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511日起至202151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请将以上证明文件邮寄(纸质版)或邮件(扫描版)发送到以下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科技处/实验动物中心

      电话:13751869606

      邮箱:447910616@qq.com

  联系人:李豫芳

七、报价材料截止时间:20215191430(注:14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八、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7号实验楼8009

九、磋商时间:2021519143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7号实验楼8009

十一、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二、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7号实验楼8009

联系人:李豫芳

联系电话:13751869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