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价咨询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编辑:梁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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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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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卫健委2020年12月颁布实施的《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要求,将内部控制重点关注事项从预算、收支等6项经济活动类,扩展至12项内容,新增6项医疗管理层面内部控制管理事项。为全面推进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工作,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审计科,将对2020年医院内控建设及执行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工作,提出相关管理建议并将风险评估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建设、修订内控手册的依据。为开展相关工作,现提出以下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

现申请采购遴选1家第三方机构,主要针对2020年医院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相关工作。全面评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现状,根据《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管理办法》中所要求的单位层面、业务层面和医疗管理层面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实现防控风险、改进缺陷的目标。

(一)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1、单位层面内部控制评价、梳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岗位设置、不相容职责、信息化建设等事项;

2、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评价、梳理,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六大类经济活动事项。

基于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内部控制管理现状,对各类事项进行风险评估,制订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找出内控薄弱环节与存在的问题,出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制度修订意见表。

(二)新增医疗管理层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内容如下:

积极探索新增6项医疗管理层面内部控制管理事项,给予初步的风险评估及内控管理意见。新增6项医疗管理层面内部控制管理事项分别为:医疗业务管理情况、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情况、教学管理情况、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医联体管理情况、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通过此次聘请外部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内控评价工作,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体系,使风险管理常态化,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二、资金来源和报价要求

    1、院内自筹,预算金额13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处理。

 2、报价方式为包干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服务费用和税费、保险费、交通、用餐等各项杂费。

三、第三方机构资质要求

此次开展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等工作的第三方机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作为独立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以及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营业范围涵盖管理咨询服务;

2、具有较好的公司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没有受到外部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的行政处罚;

3、拥有专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团队以及良好的咨询实力;

4、拥有三家及以上大型公立医院或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相关业绩。

四、项目时间规划

内控评价等相关工作,项目进场启动时间双方另行协商确定,预计项目期间为三个月,完成现场工作并出具最终报告。

五、项目成果

序号

咨询成果名称

咨询成果简介

1

《中心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对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实施背景、目标、原则、步骤、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的详细说明

2

《中心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实施工作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的详细行动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动态更新计划,并结合周计划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进度

3

《中心内部控制及风险评估培训资料》

提供培训PPT及其他所需材料模板

4

《中心风险清单》

贴合单位经济业务特点的风险清单,结合调研情况修订完善风险清单

5

《中心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评价、风险评估结果分析等内容

6

《中心内部控制评价与管理建议报告》

对单位目前的内控现状、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的整改建议进行总结和梳理,形成年度内控评价与管理建议报告

六、参选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营业执照

3、公司人员规模及构成

4、法人证明、授权书(请注明手机联系方式)

5、近三年无经营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书面承诺函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6、公立医院内控业绩合同复印件(请注明三甲医院数量)

7、针对我院的风险评估与内部控制评价方案设计

8、展示公司实力的其他相关文件。

注:上述资质需加盖公司公章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及报名

以中文书写,按照统一格式A4纸制作。文件内容除代理人签字外须为电脑打印,装订成册,代理人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签字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加盖公章。文件报送后一概不退。

参选文件递交数量:密封正本3  份,封面请注明联系人手机号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截止至2021年05月13日,递交参选文件即视为报名,逾期递交的文件将不予接受。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审计科(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临床楼1918房)

联系人:潘老师

电话:020-66618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