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202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已于1月15日发布,(官网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3/),请认真研读,充分准备好申请材料。根据学校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工作部署,我中心通知具体如下:
一、2021年具体政策主要变化
1.进一步扩大分类评审范围:在2020年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纳入试点范围。申请人应当根据要解决的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并阐明理由。
2.全面调整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注:眼科学代码调整为H13.
3.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点经费使用“包干制”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也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无须编制项目预算。
4.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再分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去年总资助经费150万元/项)
5.所有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
二、主要限项规定: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总数合计限为2项,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2019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0年(含)以后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1项,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
3.连续两年申报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
其他更详细的限项要求请参阅基金委指南
三、集中接收申请项目类型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四、医学部眼科学重点项目指南方向:眼部退行性病变的分子治病机制及干预
五、申报工作安排时间节点
1、1月29日之前科技处进行中心申报人员模底。
2、1月31日之前重点、国合、杰青、优青申请者向科技处报申报意向,2月18日【原通知时间是2.10】之前提交申请书第一稿,科技处组织质量提高会。
3、2月26日:网上系统提交截止(附件扫描上传,申请书生成PDF文件;电子版提交后状态为“等待依托单位确认”)。
科技处从2月27日开始进行网上形式审查,先提交先审核,如果有问题,将退回电子稿,申请者及时修改再提交;申请者要及时在网上查看状态,如果状态为“依托单位已确认或NSFC未审核”即完成申报工作。所有项目均无纸化申请,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待立项后与资助计划书一起报送申请书签章页即可。
据往年工作经验,国自然申请书提交后经科技处形式审查仍发现存在不少问题,需多次退回修改直至定稿,需要时间。逾期未提交者将不予受理,极个别确因特殊原因于26日之后才能提交的也请于26日之前邮件告知科技处,以便服务跟踪,避免错漏申报。敬请留意!请尽早网上提交,避免网络系统繁忙不能上报。
六、申请书撰写方式
1. 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需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发送姓名、职称、邮箱(尽量选择中大邮箱,如没有请使用中心邮箱,尽量不要选择网络邮箱sina、yahoo、等)等信息到科技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办理新建账号,既往在外单位已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直接修改依托单位和所在院系所,请勿重新开户;
2. 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校外人员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
3、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我处负责核实。
七、相关附件办理注意事项:
1、开具医学伦理批件:请提前1周左右联系医学伦理办公室颜老师(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办公地址:珠江院区临床楼11楼1114房,联系电话:18924106928,020-66610729 ,伦理邮箱:zocethics@163.com,qq:150091012)
2、开具动物伦理批件:请2月20日前联系动物中心黎老师办理(区庄院区1号楼5楼,联系电话:020-87331348)
3、凡是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项目申请,请尽早向科技处报备,具体依托单位生物安全保障承诺的出具方式待学校另行通知。
4、有合作方或参与外单位合作的研究双方申请阶段无需签订合作协议,应当在项目立项后,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或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申请须知中关于申请条件与材料、预算编报、科研诚信等要求,遵守限项申请规定,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8/(申请须知)
具体请见指南。
2.关于在站博士后,请根据在站时间选择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
3.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申请须知中关于预算编报的具体要求,认真编报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
4. 无论申请任何类型项目,请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指南面上项目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
5. 如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在各类科研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科学伦理相关法律法规,弘扬科学精神,规范科研行为,在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等过程中严格恪守伦理原则,开展负责任的研究活动。其中,生命科学部和医学科学部有具体要求,请见指南面上项目部分。
6、申报过程中请遵守学术道德规范,申请人对项目参与人员的信息及条件进行检查和把关,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请仔细阅读指南中关于科研诚信要求部分。
科技处联系人:林老师、江老师
地址:珠江新城临床楼18楼1819
电话:020-66618931
科技处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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