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眼科中心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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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山大学科学研究院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就中山眼科中心2024年度申报安排通知如下注:以下申报要求中“在编”均指的是“事业编制”

一、申报类别申报要求

(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

2024年度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根据培育目标设置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创新群体培育项目、卓越人才培育项目和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1. 申报条件

此类项目的申请人应有竞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潜力,从事基础研究的申请人原则上要求有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在国外有主持同等层次项目的经历。

1)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资深学者,理工医农科年龄在60以下19641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成员平均年龄未超50周岁、最大年龄未超55周岁的中心优先资助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旨在集中和整合优势科研资源,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靠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吸引和凝聚优秀科技人才,着力推动学科深度交叉融合,致力科学前沿突破,产出一批国际领先水平的原创成果,抢占国际科学发展的制高点,形成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高地。

2)创新群体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资深学者,理工医农科年龄在53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卓越成绩的优秀学术带头人,以“四个面向”为指导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攻坚克难,培养和造就在国际科学前沿具有影响力的创新研究团队。经过培育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竞争更高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能力。

3)卓越人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理工医农科男性年龄在43以下19811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6周岁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的优秀学术骨干,以“四个面向”为指导开展创新研究,培养有望进入世界学术前沿、取得突破性研究进展的优秀学术带头人。经过培育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竞争高层次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能力。

4)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我校在编在岗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教师,理工医农科年龄男性在36以下(19881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38周岁及以下198611日以后出生)。主要支持科研工作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学者,以“四个面向”为指导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人才快速成长,培养有望进入世界学术前沿、取得重要研究进展的优秀学术骨干。经过培育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竞争国家级人才项目的能力。

  1. 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基础科学中心培育项目和创新群体培育项目研究期限3年,拟资助金额90万元/项。卓越人才培育项目研究期限3年,拟资助经费70万元/项(数学学科60万元/项)。青年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研究期限2年,资助经费40万元/项(数学学科32万元/项)。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资助。

3. 项目组织形式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由符合条件的教师自由申报,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后续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

4. 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理工医农科申请书中的申请代码请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代码表填写。

(二)重点领域项目

2023年度重点项目为学科交叉团队项目和临床研究5010”计划项目。

1.学科交叉团队项目

为打破学科壁垒,推动科技创新,集成优势资源,推动学科交叉融合,汇聚和培养高水平人才,拟面向国际学术前沿和国家战略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设立学科交叉团队项目。

1申报条件

为鼓励学科交叉融合,以“四个面向”为指导设立学科交叉团队项目,支持我校在编在岗、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下(19791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已独立完成过国家级面上项目,且具备承担国家重大重点任务潜力青年教师跨学科组建团队,开展深度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优先资助申报过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项目内容应至少为数理化学、地球、生命、医学、工材、信息、管理中的2个大类学科交叉,例如医工结合(项目团队需至少2个学科门类,包含2个二级单位)。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科技、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碳达峰与碳中和、材料仪器、精密制造、区块链等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相关团队。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本类项目研究期限3单项拟资助50万元,分三年下拨。学校将对项目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获得下一年度经费资助。

3)具体组织形式

本类项目中山眼科中心可推荐4项到学校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入库项目,后续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及排序确定出库项目

4)需提交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 临床研究5010”计划项目

为充分发挥我校临床医学研究力量和资源优势,取得一批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临床医学研究成果,培养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临床医学专家,使我校的临床医学研究走在全国前列、进入世界先进水平,设立临床研究5010”计划。

1申报条件

本类项目原则上资助我校附属医院在编在岗、具有博士学位(博导除外)、高级职称的临床研究人员开展由研究者发起的具有先进性的、前瞻性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所支持项目应知识产权明晰(项目产生知识产权全部归中山大学所有)、前期经过医院培育(需提供培育证明材料)。  

2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研究期限根据研究内容确定,申报研究期限最多不超过10年,项目最终执行年限由专家组评审确定。学校资助10/年,所有项目要求医院进行11配套支持。

3)项目组织形式

由各附属医院择优推荐、科学研究院组织评审、公示并报学校审批后确定拟立项项目。

4需提交的材料

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附件材料包括伦理批件、知情同意书、统计合作协议、CRF表、不良事件报告表、多中心合作协议、自筹资金承诺函、5篇与课题关系密切的参考文献、医院培育证明、5篇代表性论著(主要信息页),各单位还需提交项目申报清单排序

 

(三)其他项目

2024年度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等其他类别项目的申报安排另行通知。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同一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资助;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期只能负责1项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作为团队成员参加者合计不得超过3个项目。

(三)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申报不予受理

1. 申请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 目前有在研学校经费支持的各类科研项目;

3. 申请内容与已获得各类国家省市级科技项目重复;

4. 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所承担科研项目的,或被上级主管部门撤销/终止的

5. 申请人获得博士学位5年(含5年)以上,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并且没有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研究论文

6.违背科研伦理(涉及伦理申报期应有伦理批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干细胞临床研究、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管理要求和其他法律法规的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干细胞临床研究等项目开展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已获各类科研项目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申请资格

)立项项目按年度下拨经费,通过年度考核的次年滚动支持;如未通过年度考核,项目将被终止,停拨剩余经费。年度拨付经费须按计划使用当年拨付经费当年使用完毕,逾期未支出部分将于11收回学校统筹且不再返。

三、申报材料提交

1. 请各申请仔细阅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附件1)和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实施细则附件2如实填写申请书(各类别申请书模板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见附件3-5。要求:《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需合成1PDF文件,以“项目类别-所属学科-负责人姓名”方式命名,如“卓越人才-数理-XX”“学科交叉-生命-X”。

2. 申报材料电子版PDF请于20231211周一17:30发送至科技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逾期不予受理。本次实行无纸化申报,如需纸质再另行通知。

 

附件: 1.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

2.中山大学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管理细则

3. 创新人才培育计划项目申请书

4. 学科交叉团队项目申请书

5. 临床研究5010”计划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66618931

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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