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眼科中心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4
|
阅读数:
字号:

各位导师、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56号)的要求,中心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导师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申请研究生须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3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提供定向就业单位、专项主管部门同意该生申请参加我校硕博连读遴选拟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公函。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的规模进行严格审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后,博士阶段的培养类别不得更改。

3.申请硕博连读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学习,取得必修课学分后方可申请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4.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交博士资格考试申请,打印《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审核表》。导师、院系审核通过后,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

5.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一般不得放弃硕博连读资格。

6.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学生,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作为2025级博士研究生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前应基本完成硕博连读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达到有关培养工作要求。

二、拟招收专业信息

招生计划

三、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工作进度

即日起-427日中午122023级(100212眼科学)硕士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申请。

42716点:硕士研究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430日前:组织考试(笔试、面试),确定拟录取硕博连读资格生名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依据申请情况另行通知)。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教学科

                                  2025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