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 各位导师、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4〕96号)的要求,中心2023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导师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申请研究生须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3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202407 / 03
-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中山大学研究生“逸仙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148号),经学生自主申报,导师审核,教学科形式审查,中山眼科中心教育与学位委员会初审,拟推荐名单如下: 王潆苇(2019级 博士)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相关材料提交教学科。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教学科202311 / 14
- 为切实做好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再申请此次项目。 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648)。 二、人选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h202308 / 16
- 各位同学: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对“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进行学年考核的通知》(中大研院〔2023〕89)和《关于2022级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一学年考察的通知》(中大研院〔2023〕88号)要求。我中心本次“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和2022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察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 8月21日-8月25日 “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填写《中山大学“优生优培”资助计划研究生学年考核表》(附件1)一式三份,交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到教学科。 2022级直博生填写《中山大学2022级直博生第一学年考察表》(附件2)交导师填写意见后交到教学科。 2. 9月9日前 组织包202307 / 19
- 各位导师、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及《关于做好2022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87号)的要求,中心2022级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导师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申请研究生须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硕博连读资格遴选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2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 2.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202307 / 19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眼科创新型人才的国际合作培养”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为切实做好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再申请此次项目。 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202301 / 16
- 各位导师、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导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申请2022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确因学科交叉等原因,需跨专业选拔及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需向院系提交202301 / 12
- 各位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学年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研院〔2021〕136号)及《中山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中山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中山大学临床医学(八年制)专业学生培养与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2021 年4月8日中大教务〔2021〕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我中心研究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年度相关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考核时间: 1、2021年11月8日—2021年12月20日,研究生完成考核并提交材料; 2、2021年12月2202110 / 29
-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做好2021学年研究生各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山眼科中心奖学金评审办法,经中山眼科中心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拟确定中山眼科中心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国家奖学金(确定推荐):陈熹、程雅琪、杨雅涵、梁桥星、余晓伟、黄兆豪 国家奖学金(可推荐竞争):万奇、许晟嵩、谢利辉 医药奖学金:李贺、高月涵 广东光大升学深造奖学金:吴培琪、徐安迪、邹敏婕 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14日至2021年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教学科邮箱:zocjxk@gzzoc.com, 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类型(科/专/分子&硕/博)202110 / 14
- 根据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规定》的通知以及中山眼科中心奖学金评审办法,经中山眼科中心研究生奖助金评审委员会通过及审定,中山眼科中心2021年研究生奖学助评选结果公示如下:请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1日,如有异议,请发送邮件至:chenx595@mail2.sysu.edu.cn处复核,并同时抄送至邮箱:zocjxk@gzzoc.com, 邮件命名为“学号+姓名+研究生类型(科/专/分子&硕/博)+奖助金评审复核”。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眼科学与视光学系 2021年9月27日202109 /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