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制度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评估指标——眼科(2024年版) 培训基地(医院)名称: 所属省(区、市):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现场评估方式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为核心指标202407 / 29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管理(2024 年版)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现场评估方式 分 值 得 分 扣分 原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为核心指标202407 / 29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2022年版) 眼科专业基地细则 一 、基本条件 ( 一)所在医院基本条件 1. 设有眼科门诊及病房的三级甲等医院 。 2. 三级眼科专科医院须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协同单位 。 ( 二) 眼科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1. 科室规模 (1) 总床位不少于 40张(其中包括 日 间手术病床) 。 (2) 年收治病人不少于 1500人次 ,年门诊量不少于 40 000人次 ,年急诊量不 少于 600人次 。 (3) 专业基地每年收治的病种 、开展的检查 、操作和手术的种类应达到本细则 要求的 90% ,且每一项均须达到年诊治202407 / 29
- 眼科培训细则 眼科学是研究视觉器官疾病的发生 、发展及其诊断 、治疗 、预防的一门医学学 科 ,在临床上 , 目前主要包括青光眼 、白内障 、角膜与眼表疾病 、葡萄膜病 、眼底病 、 斜视与小儿眼病 、眼视光 、眼眶病 、眼整形等亚专业 。 一 、培训目标 遵循总则的要求 , 以六大核心胜任力为导向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专业 能力 、病人管理 、沟通合作 、教学能力和学习能力 ,能够独立 、规范地承担眼科常见 病多发病诊疗工作的临床医师 。 为实现上述培训 目标 , 眼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取分年递进的形式进行 , 具体要求如下 。 第 1 年 :接受综合性临202407 / 29
- 202306 /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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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保障住院医师合理待遇,增强住院医师获得感,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如何强化就业指导服务和权益保护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以及中医药主管部门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向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202306 / 07
- 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制度,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提出的“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以及《国202306 /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