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发布日期: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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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日前发布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巴基斯坦科学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请有意申报的老师在2022年5月30日把申报意愿发送至联系邮箱。ISIS系统提交申请书电子版的校内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本次项目均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双边研讨会)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1. 计算机科学,包括物联网、区块链、生物特征识别、大数据、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深度学习 (Computer Science: Internet of Things, Blockchain, Biometrics, Big Data, Virtual Reality, Augmented Reality, and Deep Learning)。
  2. 信息和通信,包括5G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including 5G)。
  3.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4. 机械设计和制造,包括机器人、3D打印、无人机(Mechanical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including Robotics, 3D printing, and Drones )。
  5. 自动化,包括机器人、无人机(Automation, including Robotics and Drones)。
  6. 宏观管理与政策(Macro Governance and Policy)。
  7. 气候变化和减缓方案(Climate Change and Mitigation)。
  8. 水、食物和生态系统安全(Water, Food and Ecosystem Security)。
  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四)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双边研讨会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巴方合作者应符合P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巴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PSF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 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的限制。
  (二) 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 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PSF(中巴)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合计限1项。
    (四)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通知链接: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4842.htm 

电话:020-66618931

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科技处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