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教育

  • 2024年6月1日,在广东省卫健委、广东省医师协会指导下,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作为牵头单位开展2024年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眼科专业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圆满结束。本次考核设有广州、深圳二城四考点,来自全省33个规培基地的292名住院医师参加了考核。 充分的考前准备 在考核前,广东省医师协会、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和各专业基地联动,多次组织召开考前准备工作会议,就考核流程、考务人员分工及职责、场地布置、物资准备等各方面精心部署,形成了全面详细的实施方案,保障考核全过程。 为保障考核质量及标准,在2024年5月15-30日期间组织了3轮考官、考务及SP的线上和线下培训,按照站点的不同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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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简介   本院共设有两处眼科临床技能中心,分别位于区庄院区1号楼4楼,占地384平方;3号楼15楼,625 平方,合计总占地面积1009平方。均设置有眼科Wetlab手术室、临床问诊检查室、临床教学实验室、大课室等多个课室,配备视网膜手术模拟器、白内障手术模拟器、专业眼科手术操作显微镜、裂隙灯、非接触式眼压测量仪等多项眼科专用设备,眼科手术显微镜可培训的手术包括:角巩膜伤口修补+前房成形术、小切口白内障手术、小梁切除术、胬肉切除术、外眼手术(倒睫、眼睑肿物、泪管手术),每台显微镜使用达到每年1500小时以上。模拟器可以培训白内障手术、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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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同学: 所有硕士、博士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应当按照答辩委员会提出的建议修改论文,并按规定向学校图书馆提交终版学位论文,提交版本均为导师签字同意后的最终定稿版,且已完成第二次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电子版(PDF)和印刷版需完全一致(包括封面、目录、封底等等)。 一、提交对象:拟在2024年6月批次获得学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含往年缓授此次申请学位学生。本次未获得学位同学不用提交电子版,待正式获得学位时再提交。 二、提交内容:终版纸质学位论文以答辩后材料提交时为主,电子版在钉钉中提交,资料要点和流程指引详见附件。   三、时间安排:即日起可在钉钉发起申请,6月20号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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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2024届预毕业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相片电子图像采集工作程序及要求的通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预毕业研究生学历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2024年预毕业研究生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毕业生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制作等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位2024届预毕业研究生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凡无学历相片者,均无法发放毕业和(或)学位证书,且无法进行毕业和(或)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因此请务必重视。 一、采集对象 1.2024年预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半年)的学历教育研究生; 2.延期至2024年预毕业(包括上半年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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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与毕业研究生、相关导师:    中山大学2023年预毕业研究生学历照片采集工作即将开始,凡无学历照片者,均不能报送毕业数据到学信网,将导致无法进行电子学历认证,因此请全体预毕业同学及相关导师务必予以重视。具体注意事项及要求请看下图及附件。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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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提高博士生和硕士生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69号),现组织开展我中心2023年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与范围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秀论文”)评选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   评选范围为2022年8月~2023年6月获得我校博士或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以及涉密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参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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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加强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师 资队伍建设,保障培训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中山大学中山 眼科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管理办法》(眼科 〔2022〕134  号)等相关政策及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拟 开展 2024  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教师资申请工作。请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成为住培带教师资的老师查收并填 写附件相应材料, 并于 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7:00 前将办 完签字盖章手续的材料发送至邮箱 zocjxk@gzzoc.com,逾期 不予受理。     附件: 1.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带 教师资管理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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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评估指标——眼科(2024年版)   培训基地(医院)名称: 所属省(区、市):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现场评估方式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 扣分原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为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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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管理(2024 年版) 评估项目   评估内容   评分标准   现场评估方式 分 值 得 分   扣分 原因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为核心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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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 (2022年版)       眼科专业基地细则     一 、基本条件 ( 一)所在医院基本条件 1. 设有眼科门诊及病房的三级甲等医院 。 2. 三级眼科专科医院须一家三级甲等医院作为协同单位 。 ( 二) 眼科专业基地基本条件 1. 科室规模 (1) 总床位不少于 40张(其中包括 日 间手术病床) 。 (2) 年收治病人不少于 1500人次 ,年门诊量不少于 40 000人次 ,年急诊量不 少于 600人次 。 (3) 专业基地每年收治的病种 、开展的检查 、操作和手术的种类应达到本细则 要求的 90% ,且每一项均须达到年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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