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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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外国专家局)近期发布了2021~2022年广东省国际及港澳台高端人才交流专项的通知(详细通知及要求见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498362.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点

(一)专题一“银龄专家”

1.申报要求

指引进用好退休的国(境)外高端专家来粤开展带学科、带学生、带团队等智力交流活动。需与本中心签订2年(含)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聘用合同,合同开始时间应在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原则上专家每年在粤时间不少于60天。

2.申报人

本中心在职人员,具有领导、组织开展与银龄专家合作项目的能力。

3.资助方式

按专家来粤工作时间分2档资助:每年来粤工作61~90天,每项资助10万元;每年来粤工作91~180天,每项资助20万元。

(二)专题二“海外名师”

1.申报要求

支持与境外任职或从事专业研究的专家学者(主要包括:对华友好的外国国籍人士,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爱国海外华侨以及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和台湾地区居民)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2.申报人

本中心全职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与项目相关的技术专长,能够推动所在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

3.资助方式

    个人类(邀请至少1名/次及以上海外名师来粤)5万元;团队类(邀请3名(含)以上海外名师团队)20万元。

(三)专题三“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1.申报要求

支持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广东进行为期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来访的外籍青年科研人员应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外国国籍,硕士及以上学位,目前应为国外知名企业、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在职科研人员。

2.申报人

本中心接收来访人员项目的相关负责人。

3.资助方式

3个月5万元/人、6个月10万元/人、12个月20万元/人。

(四)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

1.申报要求

支持青年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国际高水平科研项目,在国外进行为期3个月、6个月或12个月的学术交流与工作。

2.申报人

本中心在职青年科研人员,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及以上学位,并拟由申报单位派遣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科研工作。

3.资助方式

    3个月5万元/人、6个月10万元/人、12个月20万元/人。

二、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上述四个专题,同一申报人限报1项。申报人有广东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的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其他限项要求详见省科技厅通知要求(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498362.html)

2.网上申报及账号使用。项目直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egrantweb) 如原来已有省计划项目账号,可直接登录;如无账号,请联系我处开通账号:请将姓名+邮箱+手机号发至我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如原省计划与省自然账两个号合合并为一个账号(现所在单位为“中山大学”非“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项目账号需先做授权申请(操作步骤:登录省阳光政务平台-系统管理-授权管理-新增授权-授权申报单位“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待系统审批通过后可申报)。

3.每个项目必须附件上传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请见(附件6);承诺函共2份,其中一份中心审核盖章交科研院留存。

4.项目一经立项,将根据申报书内容转化生成合同书,无正当合理的依据不予修改调整,因此注意据实填写项目指标。

5.专题一“银龄专家”的聘用合同请与中心人事部门联系办理(联系人:王可莹,电话66618946),详细组织申报要求暂未定,请先将附件8申报意向于9月9日前发至科技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以便更好的为您后续跟踪服务。

6.专题二“海外名师”其他申报要求按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申报通知,学校通知将于近期发布。

7.专题三需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模板及关联关系表请见附件4、5),合作协议及关联关系表请先线下联系科技处审核后再行至科技处办理协议盖章。

专题三因还需向学校OA出函给科学研究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进行逐级审核,至少预留1周时间,待审批通过后方可提交省阳光政务平台。请于9月9日前提交以下纸质材料给科技处(用于报学校审批):(1)提交签字盖章的“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2)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派出单位推荐函附件9、(3)来访申请表附件10、(4)外籍青年科研人员来访真实性承诺函(附件11)、(5)护照首页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

尽量提前提交,以免影响申报请如未签署合作协议省科技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8.专题四“广东青年科研人员赴国外进行学术交流与工作”需要上传国外接收单位公章的接受函(请见附件12)。

9.网上申报时间。

网上系统填报提交时间即日起至9月22日下午17:30前。

10.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系统申请书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请按照“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后尽快再提交,以免错过申报期

联系人:江老师;联系电话:66618931

 

                                      科技处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