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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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好:

为做好2022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

本年度首次采用“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平台” http://reward.cpam.org.cn(以下称“申报推荐平台”),以线上形式进行申报推荐。申报人账户请自行申请注册,注册时需准确填写申报单位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项目负责人、联系人等信息,提交申请后联系科技处审核开通。

系统开放时间:2022年3月5日至5月10日,请各位老师4月1前完成系统填写,以便留出所有完成单位公示、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纸质材料寄送时间。

二、申报推荐说明

(一)申报推荐奖项类别包括科学技术奖(含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技术发明奖)、卫生管理奖、医学科普奖和国际合作促进奖。

(二)请根据《2022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申报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不限。

(三)整体要求

1.申报推荐项目应整体完成实施2年以上,即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凡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医学科普作品应是2012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2.公示:申报推荐的项目要求在所有完成单位进行公示(国际合作促进奖在推荐单位及国内主要合作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推荐。

3.2021年通过形式审查并进入评审程序后,主动提出撤出评审的项目不能参与本年度申报推荐。

4.申报推荐的项目所含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证明材料,如论文、专著、专利等)应为本项目独有,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华夏医学科技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得在本年度其他同级、同类奖励中使用。

5.每个申报推荐项目的前3完成人在同年度申报推荐华夏医学科技奖的项目不超过1项。

三、申报推荐渠道及方式

本年度申报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

高等院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医疗、科研、预防机构等单位、华夏医学科技奖理事会理事单位等。

中山大学是华夏医学科技奖的推荐单位。本中心申报的项目,眼科中心作为完成单位,学校作为推荐单位。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以上(含3人)可共同推荐1项本学科领域或所熟悉专业的项目或国际合作促进奖候选人(候选组织)。

(三)报送方式

1.推荐单位负责汇总并报送本单位所有申报推荐项目;

2.专家(两院院士)推荐的项目可直接报送中国医促会。

四、公示等相关事项

本中心申报项目由科技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自然日

有意向申报的老师4月1前按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华夏医学科技奖项目公示》和推荐单位意见初稿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处邮箱,由科技处公示并送交学校推荐单位意见初稿请根据项目科学技术水平和应用情况,写明申报推荐理由和结论性意见,不超过600字。

五、申报推荐材料要求

请严格按照《2022年度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手册》相关要求,在“申报推荐平台”中如实填写申报推荐书内容,上传所需附件材料,经华夏医学科技奖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送相应纸质材料,纸质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会提交评审。

(一)纸质材料报送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1.《申报推荐书》:原件2份。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申报推荐书》主件部分从“申报推荐平台”中下载并打印,须带有水印,双面或单面打印,与附件部分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一册,为便于评审和归档,装订时,采用胶装,不加封皮,不用塑料环等。

2.完成单位对申报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如有回避要求,请提交《华夏医学科技奖申报推荐项目回避专家申请表(2022年度)》。

3.医学科普奖项目须提交医学科普作品4套。

(二)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2022年5月9日(星期)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科处。

联系人:曹京京、东野枚枚

联系地址:珠江新城院区临床楼1819

联系电话:020-66618931

电子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科技处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