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老师: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近日发布了2022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联合基金(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各类项目,各类指南及申请书模板请见附件1,正式模板以系统发布为准。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1.粤穗、粤深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2.粤佛、粤莞联合基金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和地区培育基金
3.粤惠设立青年基金项目、重点项目、地区培育基金。
经分析,我们可申报项目类型及条件如下表:
项目类型 |
申报条件 |
资助强度与周期 |
预期成果 |
相关说明 |
与我们相关可申报指南 |
青年项目 |
未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协调人主持过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 |
10万元/项,一般为3年,实施起始为2022年10月1日。 博士后在站时间需覆盖项目期(据学校相关政策有在研科研项目的博士后在站时间可延后一年,申报系统可酌情灵活选择项目期限(最少2年)。 |
项目负责人独立研究能力和承担本学科领域省部级以上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在国内外期刊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不少于1篇,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项目成果形式以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家项目获取、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科技报告等形式为主 |
青年基金项目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专题申报。 |
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均可申报,适当比例向出资地市依托单位的项目倾斜。 |
重点项目 |
(1)申请人应为依托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的在职证明或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 |
100万元/项,一般为3年,实施周期实施起始为2022年10月1日,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
(1)项目组成员承担本学科领域国家级科技计划、基金项目的能力有较大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2)发表高质量论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或申请相关发明专利合计不少于2篇(件)。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3)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
(1)重点项目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专题,并按照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准确选择指南方向申报代码和学科代码进行申报。 |
1.粤穗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人口健康领域-4.神经免疫异常相关性疾病的发病机制与精准诊疗(围绕眼部及神经免疫疾病诊疗面临的关键科学问题);2.粤佛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生物医药与人口健康领域(须至少联合一家佛山地区依托单位合作申报)。 3.粤深联合基金重点项目-人口健康领域(须至少联合一家深圳地区依托单位合作申报,深圳地区单位合计分配项目资金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
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
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州地区的省基金依托单位,且应联合香港或澳门的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共同申请。(二)研究团队应是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优势互补的优秀科研群体。(三)申请人为团队项目的第一负责人,是研究团队的协调人,应为省基金依托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或双聘人员(须在系统上传本人在依托单位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职证明等材料),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经历(须在系统上传相应项目合同书、任务书或结题批复件等)。(四)团队成员不超过20人。其中,团队核心成员不多于5人(含协调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至少包括1名港澳合作机构人员。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作为研究团队项目的核心成员。(五)已获得过省基金研究团队项目的协调人不得再次担任研究团队协调人。 |
200万元/项,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实施起始为2022年10月1日,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
(一)在重点领域、方向上有力推动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研究团队的国内外影响力明显提升;在重点科学问题研究上取得突破,支撑关键核心技术发展。(二)发表高质量论文不少于2篇(以标注基金项目为准),其中项目牵头单位与港澳机构合作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鼓励发表“三类高质量论文”,即发表在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或重要科技期刊的论文,以及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上进行报告的论文。(三)鼓励在专著出版、标准规范、人才培养、专利申请、成果应用等方面形成多样化研究成果。 |
1.请选择“区域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专题,并按照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准确选择指南方向申报代码和学科代码进行申报。2.项目须由广州地区依托单位牵头,且至少应有1家港澳地区机构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共同申报3.经费使用“包干制”,不需填报经费开支具体科目预算。3.涉及境外(包含港澳台)单位合作的,还需签署承诺函(附件5) |
粤穗联合基金粤港澳研究团队-人口健康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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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青年项目不得变更负责人。按省自然最新的管理办法规定:青年项目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变更依托单位只能是广东省内的单位,项目期最后1年内可申请提前验收。因此如博士后获青年项目获立项后,项目期内出站离开本中心或未能获批学校的延期一年申请,项目不能提前验收,又不能变更依托单位的,只能办理终止。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制要求
1.2022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含粤穗、粤深、粤佛、粤莞、粤惠联合基金,下同)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并计入同一年度只能提交2项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限制。
3.2022年度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省企联合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2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4.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达到2项的,不得申报。
5.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6.申请人在研主持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省基金重点项目、重大基础研究培育项目、研究团队项目的,不得申报。
7.申请人因发生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申请人申请各类型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
(二)科研诚信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相关伦理批件办理流程及联系人:
(1)动物伦理批件(申请流程请见附件2)请联系动物中心李豫芳(电话:020-66687394)办理;
(2)医学伦理批件(申请流程、表格请见附件3)请联系医务处颜彦杰(电话:020-66610729,18924106928)办理。
(3)如涉及生物安全,请按附件4的流程与材料办理,因需学校OA流程审批,流程较久,请涉及的申请人6月30日前提交至科技处(联系人:林巍,联系电话:66618931)统一提交学校审核办理,逾期不确保能否办好。
请确保各类批件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书的申报名称一致,否则形审无法通过。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合作研究要求
1.省自然按学校要求,均以中山大学为承担单位申报,除中山大学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不超过4个)。
2.申请书系统提交前应与参与单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见附件5),并在经费预算中说明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我们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6月30日前邮件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审核。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我校以外的人员(不可是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涉及境外(包含港澳台)合作单位的还需签署《中山大学境外科研合作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5),因需中大合同管理系统流转审核,请6月3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审核办理。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节点
(一)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具体操作指引正式申报开始后在系统下载《省联合基金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引》)网上申报。如原来已有省自然账号,可直接登录,如无账号,请联系我处开通账号:请将姓名+邮箱+手机号发至我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系统6月28日开放。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时间节点 |
工作安排 |
要求/备注 |
1 |
6月30日前 |
一、申报意向表报送 1. 申报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报送意向清单,请将附件6重点项目意向表发至我处邮箱。 二、各类项目有合作单位的签订合作协议及审核表、涉外合作的承诺函(附件5)发至我处邮箱 科技处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
一、邮件格式:“姓名+申报项目类型” 二、合作协议科技处审核后统一交学校审核及办理盖章。30日后提交者,科技处交学校审核后,有可能需请自行至学校办理盖章。承诺函科技处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中山大学合同管理系统提交审核。 |
2 |
7月8日前 |
网上提交项目申请书,我处进行形式审查并系统提交至学校。 |
申报期间请密切关注系统的《申请书》审核进度,如发现被退回修改,请按照“审核意见”认真修改后尽快提交审核,以免错过申报期。 |
3 |
7月18日17:00前 |
学校提交所有申请书至省基金委 |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申报阶段无纸化,待项目立项后,再行告知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1:各类申报指南及申报书模板
附件2:动物伦理批件申请流程
附件3:医学伦理批件申请流程及材料
附件4:生物安全批件申请流程及材料
附件5:合作协议、关联关系审核表、承诺函
附件6:重点项目、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申报意向表
联系人:林巍
电话:66618931
邮箱:zocky@mail.sysu.edu.cn
科技处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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