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教育

  •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1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23〕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各学科专业(方向)考生实际情况,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招考方案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实施方案如下: 一、复试名单 1、本次港澳台招生初试环节为对考生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具体请见本院官网:https://www.gzzoc.com/node/10685,我中心对报名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后综合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
    2023
    03 / 31
  • 根据中山大学文件,我中心2023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的招考方案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请已经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系统中报考我中心的港澳台考生,在以下链接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3月26日17:30,逾期作放弃处理。 https://www.wjx.top/vm/YJVWBln.aspx#  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眼科中心珠江新城院区临床楼18楼1807室; 2、电话:020-66618968; 联系人:高老师 E-mail:zocjxk@gzzoc.com 请考生持续关注中山大学研招网和中山眼科中心官网最新消
    2023
    03 / 22
  • 各位考生: 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专业考生上线名单、复试安排等相关材料和指引见附件。请及时下载查看,按时按要求提交复试材料。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2023
    03 / 21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第一批)已确定,请各位考生下载查看。各专业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有学校增补指标,按笔试加面试总成绩录取候补考生,若候补考生仍放弃,则依序继续递补。另喀什专项计划指标将在后续录取批次递补录取。 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有违反国家或学校招生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
    2023
    03 / 15
  • 各位考生: 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考试的专业能力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1.2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能力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经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现将面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拟参加面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二、面试的有关安排及要求: 1.资格审查: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7号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考试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 (2)硕士学位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有效的研究生证、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本科
    2023
    03 / 01
  • 各位考生: 现将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向考生公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请考生通过问卷星(链接: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09644889)凭借准考证号查询自己专业能力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专业能力笔试)成绩已多轮校对,个别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仍有异议,请填写《成绩复核申请表》(附件1)并扫描上传至问卷星:https://zsyyjycjjk.wjx.cn/vm/m7VeVP0.aspx# 复核申请
    2023
    02 / 24
  •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附属医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笔试)考场安排相关事宜予以公告,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按要求参加考试。 一、考场安排 考试时间: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同学科考试安排见附件) 考试地点: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北校园(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74号)新教学楼。 二、考场纪律要求 严禁考生携带具有通讯功能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进入试室考试,考场已统一配备时钟,考生入试室后须将手机、手表、手环、书刊、报纸、纸张、图片、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须放置在监考员指定位
    2023
    02 / 03
  • 对报考我中心2023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我中心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详见附件),现予公示。 笔试时间暂定在2月11日,地点在中山大学北校园。具体考试通知将另行公布。
    2023
    01 / 17
  •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关于申报2023年“眼科创新型人才的国际合作培养”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第一批) 为切实做好中山眼科中心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总体情况 本项目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资助,凡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或未通过当年专家评审的人员,不再申请此次项目。     创新项目各类别人员申请材料及说明详见国家留学网创新项目综合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2023
    01 / 16
  • 各位导师、硕士研究生: 按照《中山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实施办法》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1级硕士研究生春季学期硕博连读资格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硕博连读资格生占用导师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申请2022学年春季学期硕博连读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申请的学生应基本完成硕士必修课程学习,通过博士研究生资格考试,经学校批准后,方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一)申请事项及相关说明 1.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医科临床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原则上在本专业内进行,确因学科交叉等原因,需跨专业选拔及培养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博士生导师需向院系提交
    2023
    01 /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