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由市科技局和我中心联合设立(2021-2025年),属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由市科技局和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共同资助,按广州市要求我中心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由中山眼科中心科技处负责申报立项评审等工作。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自2021年开始实施,今年为第5年。现将2025年度市校(院)联合资助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为中山眼科中心的在职在岗人员,青年项目要求年龄不超40周岁(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项目要求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后申报要求在站时间覆盖合同执行期。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组织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二)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三)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四)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项目负责人在项目任务书签订环节,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审查批准文件。
二、限项规定
(一)作为项目负责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的项目)同一科技计划类别内,在研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超过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在研项目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申报。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不受以上限制。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计划项目前,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2024年度待完成任务书签订的竞争性前资助项目视同“在研”。
(二)市科技计划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同一项目不得申报不同的科技计划类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如已申报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
(四)项目不设合作单位。
三、申报类别及要求
支持眼科学、医学科技管理学2个领域,包括联合攻关团队、重点、面上、青年、医学科技管理等5个项目类别,详见下表:
序号 |
学科领域 |
主要研究内容 |
项目周期 |
面向对象 |
单个项目资助强度(万元) |
拟立项数 |
备注 |
||
总强度 |
其中:市财政投入 |
其中:中心投入 |
|||||||
1 |
眼科学(联合攻关团队项目) |
近视眼的发生机制及防控策略 |
2年 |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科研人员 |
200 |
30 |
170 |
1 |
整合近视研究优势团队,集中力量,联合攻关,推动近视研究的有组织科研。 |
2 |
眼科学(重点项目) |
支持眼病防治创新性研究含基础、应用基础、临床研究、产品研发(不含近视眼的发生机制及防控策略方向) |
2年 |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科研人员 |
100 |
8 |
92 |
4 |
|
3 |
眼科学(面上项目) |
2年 |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科研人员 |
40 |
5 |
35 |
10 |
|
|
4 |
眼科学(青年项目) |
2年 |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20 |
3 |
17 |
6 |
|
|
5 |
医学科技管理学 |
围绕2021—2025年度已立项的市基础研究计划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和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项目开展专题研究 |
2年 |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科技管理工作 |
20 |
10 |
10 |
1 |
|
合同执行期:2025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1.申报时间节点:因限项申报,请各位老师务必于2024年6月28日17:30前系统提交申请书,逾期将不予受理(以系统提交时间为准)。
2.系统申报书填写方式:广州科技大脑-办事大厅-市校(院)企联合资助专题-在线办理)。进入填报页面后请先填写“基本信息”栏,在“支持方向”选择“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保存后,附件栏方可出现可行性报告上传及模板下载。【广州市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为广州市科技局新启用系统,如原有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平台系统账号可使用原账号,首次登陆密码:Gz@证件号码后6位,忘记密码可通过系统“忘记登录密码”找回;如无账号,需要自行注册账号,完善个人信息。】
3.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无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由科技处组织专家评审,通过遴选后的项目再系统提交至市科技局。
4.申报项目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对相关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的项目涉及人体临床研究的,要求项目需经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通过,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临床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项目申报时系统需上传医学伦理批件。【医学伦理批件请填写附件申请材料模板,尽早联系伦理办公室颜老师办理,电话:020-66610729,18924106928;办公室:珠江新城院区临床楼1114室】
2.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在项目合同签订前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3.中山眼科中心不可开展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4.申请眼科学“联合攻关团队项目”,申请材料需包含课题分解方案(附件1)“项目目标及考核指标、考核方式/方法”(附件2)、“项目预期成果的呈现形式及描述”(附件3),并上传至申报系统“附件-其他材料”。
联系人:李老师、林老师
电话:020-66618931
附件1.课题分解方案
附件2.项目目标及考核指标、考核方式/方法
附件3.项目预期成果的呈现形式及描述
附件4.临床伦理批件临时批件模板
科技处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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